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网络站点平台分类标准:超级平台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网络站点平台分类标准:超级平台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

  • 产品概述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网络站点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网络站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将网络站点平台分为以下三级,其中,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大型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中小平台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

  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站点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网络站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相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网络站点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网络站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网络站点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网络站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提供相关这类的产品或服务时,平等对待平台自身(或关联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不实施自我优待。

  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完整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对涉及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具有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应当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一)在与平台内经营者开展公平竞争时,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产生或提供的非公开数据。(二)平台内经营者或用户访问、注册、登录、获取其所需的平台服务时,不将使用其他关联平台提供的服务作为前提条件。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反垄断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可以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网络站点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方法,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方法实施价格歧视、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网络站点平台经营者在组织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集中促销等活动时,应当对价格领域有几率发生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的合规风险提示,并采取比较有效管理措施。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利用其掌握的大数据进行产品推荐、订单分配、内容推送、价格形成、业绩考核、奖惩安排等运用时,需要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基本的科学伦理,不得侵害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