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建立批阅公示(诸暨市禧牛网吧有限公司)

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建立批阅公示(诸暨市禧牛网吧有限公司)

  • 产品概述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管理条例》、文明部《大众集合文明运营场所审阅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兹有诸暨市禧牛网吧有限公司向我局请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建立批阅的行政许可,经我局审阅,拟予赞同筹建,现特向社会公示如下:

  投资人、运营者(担任人)名字:董文娱,性别: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居民身份证号码:330****

  对诸暨市禧牛网吧有限公司请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建立批阅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以下状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能够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8日)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目标的定见和观点,我局将担任对反映的定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以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活动的场所距中学、小学学校以及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间隔低于200米的;

  三、以为投资人(首要担任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制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首要担任人的景象的;

  四、以为违背《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文明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够从事或许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活动,也不得参加或许变相参加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的运营活动规则的;